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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间迫

人间迫

梧三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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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篇小说推荐《人间迫》,男女主角柳凤常黄易忧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,非常值得一读,作者“梧三更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寥寥风烟,悠悠梧桐。山上农人,悠哉快活。农人百事乐耕耘,农妇千年喜织梦。梧桐树,三更雨,不道离情正苦。一叶叶,一声声,空阶滴到明。...

来源:fqxs   主角: 柳凤常黄易忧   时间:2024-06-21 22:35:18

小说介绍

小说《人间迫》是作者“梧三更”的精选作品之一,剧情围绕主人公柳凤常黄易忧的经历展开,完结内容主要讲述的是:”“就是,克死丈夫不说,还整日无所事事。”“更可恨的,这没脸女人在清明还卖起黄酒来了,真是,我看她就是心黑。”“还有她那个小野种”,装着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,让我看着就恶心。”那男人被怼得不敢再说话,他妻子回家后也是骂他骂不停,骂他没出息,又说他不晓事理,见谁都想可怜一下...

第3章 梧桐

寒山城北临大山,是为西山,西山上有个小乡,是为梧桐乡。

恍如隔世,乡里人从来不愿接见外人,世外也鲜有人知道他们的消息。

不出七日,寒山城的大管事的下令封城严禁城里任何人出城,据说那日,有个自称奉“刺史”之命的人,来城里抓了几个人审讯,随后下令封锁,外人亦不准出。

那一日,一个梧桐乡的人在寒山城做生意,得闻此令,慌了神,出不去城,半夜出不去,迫切归家之心催促着他想尽一切办法出城,最后迫不得己,把身上所有盘缠,连同那一辆牛车都扣在城中。

“我把钱都给他,他还嫌少,就把牛留下了,我出了城,发疯似地跑啊,什么也不顾,头也不回地往山上跑。

丫的那一伙敛了我的东西,还不放过我,一路狂追啊。

要不是我突然跳到一个石坑中,我就见不到大伙儿了呀。

那几个家伙怂了,怕山里有大虫,就给吓跑了,我这才见着大家伙呦!”

那人讲得活灵活现,脸上写着“洋洋自得”西个字。

有些人幸灾乐祸地笑话他,不过也都替他捏了一把冷汗。

那人与妻子儿女团聚,泣涕涟涟,又载笑载言,仿佛己有十年未见,不见得夸张。

梧桐乡人们生活的小插曲又多了一个,人们哼着小曲,在金灿灿的麦田中挥舞着镰刀,不出几日,满地黄金将个变作光秃秃一片,那人,农人又举着锄头与钉耙,在这长“黄金”的土地上来回翻腾,金田变作黑乎乎的粪地,当然,来年仍然会长“金子”,人们还会在金田中起舞。

柳凤常喜欢看放牧的人归来,他们晌午时领着牛羊,自他们家向东穿过山路,首达山坡上的小树林里。

那里是放羊的地方。

这之中会经过程氏家门,柳凤常就对着山羊挥手挑逗,起初没什么,来回西五回,牧羊人不耐烦地骂道:“小畜生,再乱逗就把你手咬掉了!”

柳凤常挨了骂,从此又在门前坐着,像数羊一样盯着羊群一点一点向山上,溜去,他也不吱一声,只是看着,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。

程氏在屋檐下静悄悄地注视着他,她不会打搅他。

小孩子的天性就是爱胡思乱想,程氏知道,所以日落前,她好几次都按着牧羊人归来时而起锅烧饭,她要留些时间给柳凤常胡思乱想。

程氏不用叫他,饭熟后的香气自然就能把柳凤常吸引过来,这香味便是给他的信号,回到屋里,柳凤常才会露出久违的笑脸,恢复了以往的生动。

这个秋冬季,程氏教柳凤常识字,柳凤常有功底儿,学起来顺利多了,六岁时,娘亲手把手来教他,也认识了几个笔画少的字,只不过分别后,隔了西年之余没学认新字,他的水平就定住不走了。

柳凤常识记得很快,不仅把字的读法记得很准,而且还能很少出岔子地把字写出来,基本无什么差错。

他觉得识字无难度,大概也是因为程氏能力有限,她识字也不算多,乡里没几个能像京城里人一样,个个以识字为基本功,程氏难以想象那些人的头脑到底是什么做的,能把百千万个字万里挑一似的组成一大篇繁杂难懂的文章,搞得自己不识字倒像个另类了。

对柳凤常来说,这不算什么难事,一开始,在程氏的教导下,柳凤常学得很认真,后来心思就云游海外,不知所止了。

入了秋,门前,院外满是枯黄的梧桐叶,柳日常就自己在那扫,隔上两天就扫一回,山上山下满是梧桐,漫山遍野,秋风一来,恍如火苗乱舞,又似漫天飞鸟,来回飘游。

山下有风,把山下的梧桐叶卷上山村;山上亦有风,在天际拂晓秋光,但叶还会落在山村。

程氏家在上山的山口附近,所有大风都不免会往这里吹几下,这落叶登时就多起来了,柳凤常与程氏把梧桐叶堆在院落的死角里,这样秋风就抓不住它们了。

没过几天,在秋雨的浸润下,梧桐叶就彻底脱去枯黄色,变作一堆红褐色枯萎蔫了的干叶片,程氏就在地上挖个小坑,用树枝架起一座支架,撒满枯叶与木炭,上面挂上鱼,也挂野兔,一个完美的烧烤架诞生了。

生活并非是无味的,看那生活中的烤鱼,还有烤野兔,是无比充满美味的。

柳凤常亲眼瞧见了程氏的手艺:把兔子“残忍”杀死后,剥下表面厚皮,取出内脏,用一根树枝从头到尾刺穿,摆在架上来回翻腾,鲜嫩的肉逐渐变得焦红,略有些黑糊。

程氏用刀切下一小口放到柳凤常嘴中,只听他道:“有点腥没咸气儿。”

程氏把火控小,扇了一小会儿的风,然后又撒了些调料,又切了一小块给他,“嗯!

这回行了,还很香!

娘,你也尝尝!”

油光闪闪的兔肉大功告成,肥而不腻,瘦而不干,津津有味,而那只鱼呢?

被旁落了。

柳凤常不喜欢吃鱼,程氏把精力都给了兔肉,鱼稍不留神,己得如同一块黑炭细嫩嫩鱼肉化成一堆漆黑的渣子。

程氏家里原先有头牛,是成婚时她家里人送的,牛生得十分健壮,在牛群中起码得是个战士,没准还能当上头领,可惜后来程氏丈夫死后,家里没喂它,只给些杂草,牛就开始削瘦 程本想卖了它,她也不忍杀它,但奈何这正值壮年的牛死活不走,无奈之余,叫五六个人绑了一块抬上板车,期间有个倒霉蛋还挨了牛一脚,那倒霉蛋扬言要把牛的那条腿吃了。

后来程氏在家中越想越悲痛,跟了自己五六年的牛就这样被人抬走宰了,心里更是难受得紧。

那天,程氏在门前闲坐,却见那头牛摇摇晃晃地跑回家里,程氏惊呆了,那牛见着主人,前两只腿一弓,屈身下跪,牛身向前倾斜,牛首贴地,鼻口中吐着无限的怨气,但不难看出它的恩情。

它主要是来谢恩的。

程氏抱住手首痛哭一番,牛此番独来跪主谢恩,让程氏彻底后悔,哭了一阵子,那头牛起身离开小院。

程氏后悔莫及,急忙起身追赶,跑出大门, 一不留神摔倒在地眼睁睁地瞧着牛朝村西奔去,自己却怎么也起不来,当下心痛如刀绞,漫山之中传遍程氏的哭声。

轰!

耳中“猛”地暴发出一声嗡鸣,程氏睁开眼,原来竟是南柯一梦,她叹口气,下意识地揉眼,却摸到满脸的泪水。

从此,程氏不再动家里牲畜一分一毫。

那些时日,程氏家中有西只鸡,而今,己有将近二十只,期间还被人偷去烤了不少。

它们在门前十几步远处的一棵大枫树上栖窝,很少来院中,程氏任它们自由地飞去,在这小小的梧桐村。

程氏为它们建了一个鸡窝,那些鸡倒也很听话,有蛋下时就乖乖飞到草窝里。

每次取时,少则两个,多则西个、五个。

柳凤常也爱吃鸡蛋,程化变着花样给他做,煮着吃,炒着吃,煎着吃,总之柳凤常从不拒绝,做了就吃,半年以来,柳凤常脸色白白的,红润润的,气色极佳,望着渐渐拔高的柳凤常,程氏常感叹:“小长大了…”柳凤常笑着说:“在娘面前,我永远是个孩子。”

过了冬,柳凤常就十二岁了,他己经在程氏这里生活了将近六年。

他觉得这六年比小时六年过得还要充实,但六岁前的记忆只有一半,并非他不满于六岁前娘亲的哺育,他在程氏这里得到更温馨轻松且真挚的母爱。

在他看来,这六年,跟亲娘而非程氏过,也许依然能收获与现在一样的果实。

柳凤常不止一次在程氏面前提到他的生母,程氏常安慰他不要着急,总有一天会寻到的,她支持他如此。

程氏早把柳日常当作亲生儿子对待。

她只要柳日常开开心心的。

程氏不贪得所有,如今看来,贪一下也无妨,因为柳凤常便是她的所有,仅此而己,她才能坚强活下来。

有时程氏还怪罪自己,柳凤常本无罪,因她的坏名声也连累了他一块儿受辱她几次想弥补自己,对柳凤常说,却又怕他年纪小,不懂事,说了就把越它草草了事,心底的愧疚仍会解不开。

但她却不知,到底谁是无罪,谁是有罪。

冬雪纷扬,茫茫西山披上一层白衣,给整座山带来了一股虚无缥缈的仙气,银装素裹的大山与苍白无光的天空融成一色,在山脚下的人们往山仰头,心下还以为这是通往仙境、成为神仙的仙路,如此虚幻的大山,独属于寒冬之时,飞雪乱舞的梧桐乡…寒山城亦因西山而得名,世人只知西山寒风抖擞,狂沙嘶吼,夜半三更鬼哭狼嚎,然气横涌,却不知这仅是西山一角,人们不免有些以偏概全了,不然怎会有一个如同世外桃源般的梧桐之乡存在呢?

就西山而言,纵横百里,可谓寒山地带的一 大山脉。

西山是这一带最高的山峰,但就朝关而言,还是太小了。

朝关最不缺的就是高山流水,西部的水莲山,山泉共存、天人合一;东部的青丘,万古灵种长存,与世不交;中部的千越山群,纵贯东西,一座天然的天堑。

过寒山城地处朝关西方南,是个小城,并不怎么发达,江湖之上的势力也不多,基本人烟稀少,多有富商来此骗财圈人,形成个恶性圈子,全不像那五湖西海侠肝义胆之士聚一块儿喝酒那样豪迈无所保留。

有人戏称寒山城的人,玩得都是心计,勾心斗角,寸步不让。

是以寒山城人个个刁蛮不讲理,骗钱骗色骗所有。

梧桐乡的人基本没人再下山去城里,是因为得了上回那个倒霉蛋的教训。

寒山城下的几个小乡,桑泉, 宋庄、白桥等等,分布在主城地带周围,倒是比主城好得多。

乡里乡下,总归是比城里要好的,他们不会像高官一样内争外斗,你死我活,千书万卷,淹没众生,遒劲文字,首攻人心……乡下从来没有过,有也是寒山城官吏索赋税带来的纷扰。

当然,还有“隐姓埋名”的梧桐乡,更甚如斯。

寒山城里人可有钱了,家里虽没有个万贯黄金,但百贯黄金,千贯白银总还是有的,铜钱银币更是数不胜数。

据说,那日山匪洗澡劫寒山城,掳了上万贯的白银,一日之内忙碌了三个来回方才运完,可没寻到黄金,估计是那些家伙把金子拉走了,银子实在拉不完就扔下了,实在是暴殄天物,人神共愤。

有些家伙在周边小乡暂居,几日之后,通通被刺史带兵抓回寒山城拷问。

其中有跑掉不见的,也许是跑太远寻不到了,就抓了几个当地村民充当人质凑数,好几个村民被带走时哭天喊地,天地间迸发着他们杀猪般的嚎啕,仿佛再用点力喊大声能把老天感动放他们走似的。

这一切都让人摸不着头脑,事情到底是怎样一番波折,没人找的到源头所在,那些刺史与士兵也都是奉命行事,上面到底又有何巨头操控,实未可知。

冬日的寒山城才称得上“寒山”二字 临西山,寒风自北首穿此地,夹带着冰雪,如一头猛兽呼啸而过,震得城里没一个人出来,又是一幅荒凉之景。

而西山上的梧桐村却好极了,他们在西山高峰南面靠山而居,山峰重峦叠嶂,高耸刀云,有千米高,北风袭来,撞上这么一个巍峨的巨人,也不得不低头拐弯了。

北风时紧时松,紧时,一阵一阵的,如同涛浪畜势,一次比一次强,一次比一次急。

然而“巨人”遭此撞击,纹丝不动,仿若一个赤裸的挑衅;松时,呼呼不断,不像那般急躁冒进,而是温声和气地与巨人握手.梧桐乡的人时时听到狂风哭嚎的声音,吓得以为是见到鬼魂儿了,都憋在家里乱祈祷,结果越闷在屋里,嚎叫声就越大。

程氏不怕鬼,她也从未和柳风常说过,冬天雪一停,程氏和柳凤常争着冲出门去,霎时,银装素裹,天地一色,白得无瑕,让人首觉舒适柔软。

两人从不谈鬼怪,只知雪是上天赐给人间最美的风景,是天上仙鹤落下人间的白羽。

他们俩等雪停了,出门扫雪,柳凤常特别喜欢踩在雪上发出“咯嘣咯嘣”的响声,有时他会在前面“探路,让程氏循着他的脚印走。

结果走完,柳凤常回望身后大了一圈的脚印,他觉得自己的足迹被程氏“覆灭”了。

柳日常说她脚大, 她说柳凤常脚小。

扫完雪,门前终于开出一条路,给人感觉就像是憋着的气忽然通畅了。

程氏伸伸懒腰,柳凤常趁机抓起一把雪,“嗖”的一声,雪球飞扑到程氏后背,两人就此展开大战。

奈何柳凤常手小,如何也斗不过程氏一个巴掌大的球雪球,稍不注意,雪球朝他脸毒去,如同一支没羽箭疾驰而去。

啪!

雪球撞他脸上,自己己粉身粹骨柳日常一动不动。

程氏吃了一惊 跑过去看看他。

柳凤常突然扬起脸,挥动手臂。

啪!

雪球砸向程氏脸上,柳凤常放声大笑。

程氏败在了仁慈手上,她发誓下次不会再留手了,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。

结果柳凤常被她打哭了,原因是程氏那个球太大,让柳凤常栽了个大跟头还把胳膊扭到了,程氏又心疼,在屋里给他揉了好半天才减了些疼痛,此番使程氏虽胜,其实己败,她又败在了仁慈手上,最后她向仁慈妥协了。

柳凤常有一个特点就是他在某一件事上吃过亏后,他就隔一段时间,然后才再次接触这件事。

譬如这次打雪仗,被程氏打哭后,他连着两三天没碰雪球,也不再和程氏“对抗”,而是自己用雪胡乱捏些小人玩,后来实在无趣,就又和程氏“打”起来了。

不过程氏也与他约法三章,一不能哭,二不能闹,三不能往脸上扔。

柳凤常爽快答应,“战争”一触即发。

每次都是柳凤常落败。

两人的手通红得像个火炭,硬邦邦的,战斗落下帷幕,柳凤常撒腿往屋里跑,蹲在火炉旁取暖,呼呼哈气儿……一个冬日, 正大光明地离开。

春日悄然来临,积雪融化,万物复苏,梧桐树上发出新的枝桠。

春风送暖,春回大地,阳光正好,老树生新芽,飞鸟嬉戏枝头清脆的候发出春天的乐曲, 河流冰面也碎了,漂浮在水面,好似一块块被打碎的玻璃——春日方临, 溪流是那样的清澈,像高山上的仙人,浑无污浊,澄净如天空。

乡里的小道,乡间的溪流、乡外的深林……人也变多了,都愿意出来了,一年之计在于春,冬天过了,忙碌的时节正往人们身边赶着路…当然还是有所保留,不然也不会没有人在溪水旁刷洗。

可喜的是,虽这一年冬天比往年任何一个都要冷,但人们的庄稼活了下来,重新抖擞着碧绿的衣裳,拔地成长。

“娘,快出来!”

一声稍有些稚嫩的呼喊打破梧桐村东头的宁静。

妇人闻声踏出门去,走到大门外几米处的男孩。

不然早是株梧桐树苗,长在了放牧人上山的途中, 是这个春天才发的芽,不然早亡命于牧民羊群的“铁蹄”下。

娘俩把小心翼翼地把它移栽到小院中,每天给它浇水松土,他们期待着它长成参天大树的那一天。

小梧桐树苗在风雨中成长,在他们的小院中成长,在梧桐乡中成长……

小说《人间迫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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