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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夺舍人类开始

肥水瘦人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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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千里宋千里是穿越重生《从夺舍人类开始》中出场的关键人物,“肥水瘦人”是该书原创作者,环环相扣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:高等文明的游戏,从夺舍低等文明的普通人开始,可悲的是,我们是被夺舍的那一方。所以我想邀请你和我一起,用怯弱的身体去感受厮杀后那满是血腥味的胜利……...

来源:fqxs   主角: 宋千里宋千里   更新: 2024-01-26 22:22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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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从夺舍人类开始》是网络作者“肥水瘦人”创作的穿越重生,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宋千里宋千里,详情概述:跟之前那间不同,这一间,只有枯草和干柴,没有能让宋千里钻出去的木缝。么的,感情又是一场不那么美丽的骗局。这感觉,比世界末日还要凄凉……宋千里半死不活的倒在草堆上,想想自己死后,连坟头都没有,真是可悲。万事皆休……有什么可以助我逃出生天吗?技能!末位神的藏宝库!伸手一招,在手掌前打开了一块神秘的“虚空...

从夺舍人类开始第3章 匪女娇娘在线免费阅读

宋千里刚表示点疑惑,就感觉眼前一黑,被人套上麻袋,连推带拽的走着。

等麻袋被抛掉,眼前重新亮起来的时候,出现在面前的还是那熟悉的味道,还是那熟悉的场景。

——绑匪聚集的大厅!

几个捕快把身上破旧的捕快服脱了,随手往椅子上一甩,朝着坐在兽皮椅上长着一脸络腮胡子的中年汉子一抱拳:“大当家的,这孙子屎都吓出来了,还是什么都没套出来,看样子是真傻了。”

身材壮硕的的中年汉子从兽皮椅上站起身,火光中,他脸上的刀疤向宋千里述说着他的凶残。一张血盆大口对着宋千里说:“小子,你最好想起你那个有钱的老子来,不然的话,你就得死在这马王山上。”

随后,宋千里又被扔到一间“柴房”。跟之前那间不同,这一间,只有枯草和干柴,没有能让宋千里钻出去的木缝。

么的,感情又是一场不那么美丽的骗局。

这感觉,比世界末日还要凄凉……

宋千里半死不活的倒在草堆上,想想自己死后,连坟头都没有,真是可悲。

万事皆休……

有什么可以助我逃出生天吗?

技能!

末位神的藏宝库!

伸手一招,在手掌前打开了一块神秘的“虚空”,差不多拳头大小的立方体。

经过反复研究,终于把技能摸熟了。

只有一个拳头大小空间,刚好可以放进一个馒头。放进去的馒头不管隔多久,再拿出来的时候,都跟刚放进去的一样,新鲜、温热,香甜可口……

这特么是在逗我么?

难怪“它”被说成垃圾技能,真不知道这玩意能派上什么用场。

反正也想不通,索性不去想了,把泛黄的馒头塞进嘴里咀嚼着,虽然没有以前吃的软乎,麦香味倒是挺浓。这是土匪给肉票的,味道比树林里的野菜好吃多了。

生死由命,爱咋咋地吧。

宋千里认命的躺在干草堆上,你别说,比睡野外舒服太多了,至少不用再担惊受怕,也没有风吹雨打。

虽然身上的伤口挺疼,可架不住困意来袭,先睡会再说。

就这样,宋千里在这个叫做“马王山”的山匪老巢里过起了肉票的日子。

可谁能想到接下来的日子能用峰回路转来形容?

对,就像宋千里没想到偷跑下山时候遇到的捕快是山贼假扮的一样,他也没想到做肉票的日子是这样的惬意。

“丢手娟,丢手娟,轻轻的放在小朋友的后面……”

半躺在山间的土堆上,带着眼前十几个熊孩子嬉笑打闹,小的三四岁,大的也才六七岁,歌是宋千里教的,教了好几首呢,孩子围成一圈做游戏。宋千里就这么懒散地躺着晒太阳,去他的脏不脏吧,反正身上的破衣烂衫也没干净到哪去。

刚开始几天伤口挺疼,好在只是皮外伤,烂的虽狠,好的也快,现在已经结疤了。

宋千里本来还有点认床,现在觉得干草堆睡起来也还舒服。吃的多是杂粮饭和菜糊,味道实在不怎么样,可后来发现别人的伙食和自己吃的也差不多,都是一个锅里的大锅饭,也就安心吃了。

没有逼问,也不再毒打,甚到没有关押。

这一切都得归功于马王山上的大小姐,马王山山匪老大的独生女儿——马娇娘。

也就是当初抓宋千里上山的那个红衣小姑娘。她一直以为是她那一脚把宋千里踢傻的,所以愧疚之下对他格外照顾。宋千里这才能有几天好日子过。

大小姐嘛,谁不给点面子。宠着她的、惯着她的、怕了她的,还有些觉得就当喂个宠物,无所谓的。反正山上乐趣不多,大小姐开心就好。

慢慢的,宋千里也搞明白了,自己与其说是在贼窝,更像是在一处山窝里的村落。方圆上百里的无人区,男女老少几千人的规模。除了一票常年负责在外打家掠舍的悍匪,他们的家属更像是普普通通的农民。

盗亦有道,这窝山匪主打劫富济贫,仗着人多势众,抢的是大富人家的存银、要的是富家子弟的赎金、收的是来往商客的孝敬。

三年不开张,开张吃三年,得了手还不忘救济一下周边的贫苦乡亲。生生把无本万利的生活过得苦哈哈的,也正因为广施善举,每每在朝廷剿匪的时候,总有人通风报信,能及时躲回偏远的山头,残喘至今。

人在屋檐下,尤其是在山匪的屋檐下,当然得勤快点,每天帮他们挑挑水,拣拣柴,主要是带带孩子,所以这些人对宋千里挺和善的。

宋千里在这些老胳膊老腿,不能再出山抢掠的大叔大妈的眼里,就是个细皮嫩肉、模样周整,但是被大小姐打傻了的傻子;一个知书达礼、识文识数,但是被大小姐打傻了的傻子;一个手无缚鸡之力、人畜无害的傻子

——被大小姐打傻的!

多好的一后生啊,怎么就打傻了呢。

就这样,利用着这些人的同情心,宋千里一天一天的在这匪徒盘踞的深山老林里活了下来。

宋千里发现自己的神经真是粗壮得无敌了,竟然慢慢习惯了贼窝里的日子。

或许自己一直都是这么活过来的吧,每天都在用粗大的神经对抗未知的命运,恐怕以后也得如此。

为了活下去,为了不在哪一天被人觉得没用、觉得多余、觉得浪费粮食被扔山里喂狼。宋千里绞尽脑汁地发掘着自己的价值。

正想的出神,看见了屈腿坐在山石上,抱着大海碗,往嘴里拔拉菜糊的大小姐。宋千里看着她从嘴角摘下菜叶塞进嘴里,毫不顾忌形象胡吃海塞的模样,觉得从没哪个女孩吃饭能吃的像她这样豪放。

“想什么呢?”马娇娘一抹嘴巴,擦掉嘴角的饭粒,评价道:“跟个傻子似子。”

一身洗到有点泛白的红色衣裙,这是大小姐最心爱的衣裳,听说是抢了过路新娘的嫁衣改的。暗红色,喜庆、艳丽,土匪没有啥忌讳,也没有啥避讳,爱穿就穿了。

穿穿改改,已经褪色不少,不对,是褪色的很严重了,可依旧是大小姐最爱穿的衣裳。

小说《从夺舍人类开始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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